文章来源:国资委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5-10-21
关于国资委2006年度公务员考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根据考生填写报名表的情况,特做如下提示:
1、我委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企业工作经历,包括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企业。
2、考生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将自己的企业工作年限填写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栏目中。
3、在职人员报考,请将本人所获得学位填写在备注栏中。
4、在职学习的经历和兼职经历务必注明,以免与全日制学习经历和正式工作经历混淆。
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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