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经济出版社副社长职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经济出版社副社长职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7-04-12
关于印发《中国经济出版社副社长职位
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2007]34号
委机关各厅局,监事会,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及其出版社,监管企业直属在京出版社:
为加强中国经济出版社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聘任制暂行办法》(国资党委人事[2003]49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国经济出版社副社长职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到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人 事 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中国经济出版社副社长职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聘任制暂行办法》(国资党委人事[2003]49号)的规定,结合中国经济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经济出版社副社长职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竞聘职位:中国经济出版社副社长2名。
二、聘期及待遇:聘期3年,聘期内享受副局级待遇。
三、报名范围:国资委机关、监事会、直属单位,国资委直管协会及其出版社,监管企业直属在京出版社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以报名。
四、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讲究诚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结协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熟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具备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能力。
3.现职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任职3年以上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干部,其中正处级干部应具有处长(或相当于处长)任职经历。具有新闻出版工作经历及其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五、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协助社长分管图书营销工作或图书选题工作,加强图书营销的经营管理以及图书选题的策划、组织出版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了解全国图书市场和选题相关信息,开拓图书营销网点,开发适合本社特色的重点选题和品牌图书,提高本版图书的市场占有率和回款率。
岗位要求: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图书发行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出版观和正确的出版方向;熟悉图书编辑和营销业务,具有图书编辑和营销方面的相关知识及工作经验,有开拓图书营销市场及策划组织选题、开拓重点图书和品牌图书的能力。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委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竞聘的具体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局,负责竞聘的具体组织工作。
成立监督小组,由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局派人组成,负责竞聘工作全过程监督。
(二)成立考试考评小组,由国资委相关厅局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
七、竞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办法进行,凡符合竞聘条件自愿参加竞聘的人员,由本人或组织填写《竞聘上岗报名表》连同近期2寸照片2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送(寄)国资委人事局干部二处,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2日至4月25日(公休日除外,以邮戳为准)。《实施方案》和《竞聘上岗报名表》可到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下载或者到国资委人事局干部二处(西便门办公楼2503房间)领取。
(三)资格审查。依据竞聘条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并通知竞聘者本人。
当所竞聘职位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聘方式。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评)、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试题由社会专业机构负责。笔试、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25%、40%、35%的权重计算考试成绩。心理素质测评成绩只作为参考,不计入竞聘者考试成绩。
笔试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竞聘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根据笔试成绩最多取前10名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竞聘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归纳总结、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以及亲和力、影响力、合作意识等个性特征。无领导小组讨论是由应聘者组成的临时工作小组,在未指定组长的情况下,共同研究、讨论、解决给定的问题,并作出决定。
参加竞聘者可以查询本人笔试、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成绩。
(五)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多于拟聘人选。在竞聘人员所在单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考察实行预告制度。考察范围一般包括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同时征求党委和纪检部门的意见。
经过笔试、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确定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
1.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民主测评)等综合情况和岗位要求,提出建议拟聘人选。
2.委党委会讨论,审定聘任人选。
3.对确定的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人事局办理聘任手续。
八、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组织准备 | 4月1日-4月11日 | 制定竞聘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公布方案 |
报名 | 4月12日-4月25日 | 公开报名 |
资格审查 | 4月25日-4月30日 | 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
竞聘 | 5月10日-5月15日 | 笔试,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 |
组织考察 | 5月17日-5月25日 | 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人选 |
审批聘任 | 5月28日- | 委党委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公示并办理聘任手续 |
九、有关纪律
竞聘者和竞聘上岗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对于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十、报名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资委人事局干部二处
联 系 人:杨金昌、任志强
联系电话:63192555、63192621、63192552(传真)
邮政编码: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