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国有企业改革在新的起点上稳步推进
《求是》:国有企业改革在新的起点上稳步推进
文章来源:《求是》 发布时间:2007-08-16
《求是》:国有企业改革在新的起点上稳步推进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李荣融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2003年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的分离,明确了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基本实现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的结合。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也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新阶段。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6.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50.9%,年均增长14.7%;实现利润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47.3%,年均增长35.2%;上缴税金1.4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72%,年均增长19.8%。截止2006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29万亿元,比2003年底增长45.7%,年均增长13.4%。其中,中央企业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8.3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85.3%,年均增长22.8%;实现利润7681.5亿元,比2003年增长155.5%,年均增长36.7%;上缴税金6822.5亿元,比2003年增长91.5%,年均增长24.2%。截止2006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为12.2万亿元,比2003年底增长46.5%,年均增长13.6%。国资委成立后,中央企业第一个任期的三年,资产总额平均每年增加1.3万亿元,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2万亿元,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1500亿元,上缴税金平均每年增加1000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44.7%。
四年多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为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对重大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不断给予具体的指导,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新路子。
一、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党中央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过去有些国有企业搞不好,一个重要原因是体制机制不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责分散在多个部门,谁都管,谁都不负责任,出现了“决策的不负责,负责的不决策”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党中央高瞻远瞩,作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目的就是要解决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体制性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出资人不到位和多头管理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明确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主要可以归纳为四条:一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离;二是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四是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分级代表,分级监管。这四条基本原则,明确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并且赋予必要的权力。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后,必然是重责任、重回报、重监管。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激发了企业的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温家宝总理在十六届二中全会上作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意见的说明》指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的是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他多次告诫我们,要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要变成“婆婆加老板”,不能把企业管死,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国资委准确把握定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极具探索性、挑战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国资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定位,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做了不少开创性的工作:以组建机构、健全规章、落实责任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以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为抓手,强化出资人监管;以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为突破口,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以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为重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核定主业和推进联合重组为主线,推进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经过努力,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基本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得到加强,保值增值责任得到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着眼于增强活力和竞争力,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的十六大强调,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着眼于增强活力和竞争力,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市场化方向进一步加以明确,提出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要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们以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步伐加快,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重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目前的64.2%。2003年以来,已有33家中央企业首次在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石油石化、通信、运输、冶金等大型企业都在境内外上市。各省(区、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也进一步加快。针对中央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规范的情况,我们按照《公司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工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企业开展了董事会试点,共选派了66名外部董事,有14家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了董事会成员的半数,初步实现了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和董事会选聘、考核、奖惩经理人员。
针对长期以来企业经营管理者基本沿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方式的状况,我们以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为突破口,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积极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四年来,先后分六批进行了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试点工作,共有78家(次)中央企业的81个高级管理职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不仅为中央企业引进了一批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还初步建立了中央企业人才储备库。今年,又有22个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通过推行公开招聘和内部竞争上岗,营造了中央企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多样化的经营管理者选拔方式。
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06年,中央企业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有21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有13家,分别比2003年增加12家和7家。有13家中央企业进入2006年公布的世界500强,比2003年增加7家。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竞争性制造业企业,连续三年进入世界500强,排名从2004年的第372位提升到第296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分别从2002年度的第70位、第69位和第230位提升到第23位、第39位和第202位。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3家建筑企业第一次进入500强。标准普尔提高了一批中央企业的信用等级。中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06年底,中央企业已拥有有效专利38084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1249项,占总量的29.5%;2006年,中央企业获国家科技进步奖64项,占全部奖项的近1/3,其中惟一的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由中央企业获得。四年多来,中央企业积极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以节能降耗为抓手,带动企业改革、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企业管理逐步从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逐步完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巩固壮大公有制经济。温家宝总理也多次强调,要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积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为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国有经济布局的结构调整问题,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对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四年多来,针对中央企业行业分布过宽,部分企业主业过多、主业方向不明,资源配置不合理,资产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国务院国资委以核定主业和推进联合重组为主线,推进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已先后分七批核定并公布了153户中央企业的主业,积极推动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已有77家中央企业参与了41次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已从196家减少到157家。有的科研院所进入产业集团,有的实现了强强联合,有的“窗口”公司并入大型骨干企业,有的通过产业整合拓展和完善相关企业业务链,还有一些困难企业通过重组扭亏脱困,焕发出新的生机。按照冶金、汽车、重大装备、商贸等21个业务板块,我们还研究制订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并在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企业调整重组、处置不良资产方面进行了探索。通过精干主业、剥离辅业、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大部分中央企业将管理层级初步压缩到三级以内,实现了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和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强了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各地也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十一五”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明确了调整的方向和国有资本集中的领域,通过改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对国有企业实施有进有退的调整,发展形成了一批对地方经济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优势企业,国有资本进一步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
“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多年积淀的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2005年2月,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批准了全国企业关闭破产总体规划,明确了后四年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范围、期限和重点。200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进一步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4251户,安置人员837万人,已完成政策性关闭破产80%的工作量。其中,煤炭、有色金属和军工三个重点行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环节。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完善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强化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同时推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各地国资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各个关口,推动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已逐步走上规范运作的轨道,促进了国有资产有序流转,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四年多的努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国有企业数量虽然减少了,但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大增强。截止2006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户数共计11.9万户,比2003年减少3.1万户,年均减少8%;但户均资产2.4亿元,比2003年增长84.6%,年均增长22.7%。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军工、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等行业集中的态势明显。2006年基础行业的国有资本3.3万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本总量的70.6%,比2003年提高5.1%。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直接支配或控制的社会资本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1倍。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产集中在军工、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承担着我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55%,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占全国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国的89%,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8%,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约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电设备占全国的75%。
四年多来的改革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新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我们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勇于探索,大胆实践,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