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复查往届中央企业全国文明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2017年复查往届中央企业全国文明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文章来源: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7-04-18
2017年1月,国资委文明办《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近3个月来,各中央企业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了自查工作,并报送了自查报告。经统计,应接受复查的中央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共162家,因存在问题对照一票否决项自动放弃申报的有3家,经我办认真审核,符合复查条件的共159家。
现将符合复查条件的159家中央企业全国文明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自上网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发现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资委文明办实名反映。
联 系 人:张铁甲 池玉童
联系电话:6319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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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文明办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