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创新争先奖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全国创新争先奖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文章来源:企干一局 发布时间:2017-05-0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7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现拟推荐中核集团邢继等30名同志为全国创新争先奖先进个人、航天科技高压补燃循环液氧煤油发动机创新团队等3个团队为全国创新争先奖先进集体。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
一、先进个人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推荐类别 |
1 | 邢继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2 | 李陟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科技委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3 | 杨伟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重点型号总设计师、科技委副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4 | 毛献群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〇八研究所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5 | 吴剑旗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集团首席科学家,38所科技委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6 | 张水昌 | 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石油地质实验研究中心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7 | 娄宇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总工程师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8 | 祁和刚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9 | 张锦岚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首席技术专家、第七一九研究所党委委员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10 | 沈政昌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 |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
11 | 王伟胜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中心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12 | 林民 | 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课题组长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13 | 刘义刚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渤海石油研究院采油工艺总师兼采油工艺研究所所长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14 | 李俊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研究院光通信研究中心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15 | 唐雄燕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网络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16 | 张忠铧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钢管技术中心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17 | 刘长令 | 沈阳中化农药化工研发有限公司杀菌研发部总监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18 | 周爱民 | 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19 | 杜金辉 | 钢铁研究总院部门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0 | 彭寿 |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院长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1 | 张鸿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2 | 毛明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〇一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首席科学家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3 | 饶宏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技术专家,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4 | 龙伟民 | 郑州机械研究所副所长、新型钎焊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5 | 江明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全控制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6 | 李昌宁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7 | 朱法华 |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8 | 程永亮 |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29 | 杨云凯 | 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预认证办公室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30 | 李金成 | 一汽技术中心动力总成研发院产品总监 | 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
二、先进集体
序号 | 团队名称 | 依托 单位 | 团队负责人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推荐类别 |
1 | 高压补燃循环液氧煤油发动机创新团队 | 航天科技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 李斌 | 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 全国创新争先奖牌 |
2 | 高压直流输电技术与装备创新团队 | 国家电网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 汤广福 | 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副院长兼先进输电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 全国创新争先奖牌 |
3 | TD-LTE重大技术攻关及产业推进团队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黄宇红 | 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副院长 | 全国创新争先奖牌 |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国务院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010-63192456 63192450(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企干一局人才工作处;邮编:100053
国务院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