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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健全完善境外出资企业薪酬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企业分配局  发布时间:2012-04-10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 成立于1983年,主业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建筑工程、相关贸易及服务,现有中方职工队伍5.6万人,为海外当地雇员创造了1.2万个就业岗位。目前,中国有色集团已经成为我国开发海外有色金属资源最多、开展国际合作最成功、海外投资开发经验最丰富的企业,形成了完整的海外投资开发产业链条,业务遍布亚洲、非洲、大洋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截止目前,中国有色集团现拥有各级境外出资企业25家。2011年,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国有色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快推进企业发展战略,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生产经营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改革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2011年,中国有色集团多项生产经营指标创历史新高。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跃上新台阶,双双突破“千亿”大关,全面超额完成了国务院国资委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截至2011年末,中国有色集团及各出资企业共选派 3000余名中方员工在境外工作,境外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贡献率也分别达到集团整体的60%和70%。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境外企业管理,不断推进境外下属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很大的变革,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较好解决了诸如内部分配机制不灵活、薪酬管理体系不统一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近年来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境外出资企业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中国有色集团对境外出资企业的薪酬管理,紧密依托集团公司收入分配制度体系,努力构建有利于企业和谐、内建公平、外有竞争的收入体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努力实现集团公司、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

  (一)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企业内部分配采取,以工作业绩为导向,职工实际收入与个人的贡献挂钩,促进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岗位与职级相结合,合理拉开不同职级、不同岗位之间的差距,以激发员工积极性;企业间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管理难度和规模确定不同的调节系数,合理调控企业间收入分配水平。

  (二)分类规范管理原则。

  一是从职工类型角度来划分,对下属境外出资企业负责人、中层及以下职工、海外当地雇员分类规范管理,并严格界定长期国外和国内工作定义;二是从企业类型角度来划分,根据企业所处不同时期(基建期或生产期)来分类管理。

  (三) 统一性原则。

  对企业采取工资结构、工资项目基本统一,以及同一项目不同层级间差距相对统一的方式,以推进统一、规范和有序的境外出资企业薪酬管理体系建设,加快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四)倾向性原则。

  在薪酬标准制订上,指导企业向长期在境外工作的员工倾斜、向境外一线员工倾斜、向境外关键岗位员工倾斜,鼓励员工在国外长期工作。

  (五)合法有效性原则。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尊重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风俗习惯。

  二、境外出资企业薪酬管理的主要内容

  从职工类型角度,根据分类规范管理原则,我们把境外出资企业负责人、中层及以下职工、海外当地雇员分成三类来管理,并严格界定长期国外和国内工作定义,使收入分配向海外一线岗位倾斜。

  (一)境外出资企业负责人

  2005年,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中国有色集团实际,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中国有色集团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体系,并分别于 2009年和2011年,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精神,调整和完善了绩效年薪基数和调节系数的计算办法,主要是加强考核监督,收入分配向一线、海外艰苦岗位倾斜,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岗位责任、风险与业绩挂钩,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分配机制。

  境外出资企业负责人的年薪由基薪,绩效年薪和境外工作补贴。与国内企业相比,境外出资企业负责人长期境外工作期间享有境外工作补贴,并根据其所在国家艰苦程度和物价水平划分不同标准,同一企业正职和副职标准一致。基薪主要根据企业规模、管理难度、行业地区职工工资水平等指标情况确定,绩效年薪主要依据企业规模、经济效益、行业地区职工工资等指标情况,每年依据测算办法确定。与国内同效益、同行业和同规模出资企业相比,境外出资企业负责人长期境外工作期间,基薪和绩效年薪标准都为国内企业的两倍。

  通过国内和国外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的分类管理,有效提高了境外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了企业和经营者效益的联动机制,为中国有色集团战略目标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境外企业中层及以下职工

  随着中国有色集团在中南部非洲资源开发战略的成功实施,我们也迫切意识到,构建有竞争力的薪酬管理体系,是加强海外员工队伍建设,成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在海外长期稳定工作的一个关键因素。考虑到境外出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大都由集团或出资企业派出,岗位也大多根据企业岗位计划情况确定,所以企业间职工收入差距过大、补贴项目和标准不统一、同工不同酬问题亟待解决。为了规范境外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工作,在对以驻赞比亚出资企业薪酬调研的基础上,中国有色集团于2007年印发了《境外出资企业中方员工工资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管理范围包括总经理助理及以下的所有在岗在编正式中方员工。

  指导意见中主要包括:

  1.工资体系构成。为鼓励员工长期境外工作,企业对长期境外工作员工和国内工作员工执行不同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结构。

  2.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其中:境外津贴补贴发放对象为长期境外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保障性津贴,包括医疗补贴、伙食补贴和特殊作业环境津贴等;二是补偿性津贴,包括地区津贴、现场工作年限津贴、家属补贴和回国休假补贴;三是其他,包括外语水平津贴等。

  3.工资支付方式等。

  主要境外企业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都建立起了中方员工工资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津贴补贴为主体的工资结构,在工资管理、津贴补贴规范方面做到了有章可循,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间人员有序、合理流动。

  随着中国有色集团境外事业的蓬勃发展,薪酬管理体系也要求不断进行完善,2011、2012年我们都通过各种方式对境外企业薪酬管理进行调研,对调研中反映的有关问题,也认真研究并解决。

  (三)海外当地雇员

  中国有色集团要成为一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矿业公司,不仅要在资源、市场和管理上要做到国际化,而且要实现人才队伍国际化。建设这样一支队伍,离不开科学用人观念,更要具备海纳百川的广阔视野和博大胸怀,不仅要善待中国人,还要善待外国人,广纳贤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一方面是按照“人才国际化”的要求,继续积极引入高素质外籍员工配置到高级管理岗位,另一方面就是加强对当地雇员的薪酬管理,尊重境外企业所在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中对薪酬管理的要求,重视和当地工会的劳资谈判。

  首先,我们要求各境外企业加强对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的研究,要求企业应根据所在国家、地区,以工会谈判协议为基础,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当地雇员薪酬管理办法,并报备集团公司。其次,我们不断加强对当地雇员人力资源管理的了解和管控工作,寻找适当的方式来缓解劳资矛盾、避免罢工及控制人工成本不合理增长,充分发挥当地雇员的作用。例如,在我们境外项目较为集中的赞比亚,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企业需支付当地雇员名目繁多的各项津贴补贴,如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市场津贴、玉米面津贴、国民养老金、最终福利、丧葬补贴、休假补贴、教育补贴和交通费等十几项,而且由于近年来世界铜价飞涨,当地工会要求增加工资的态度非常强硬。面对这种复杂的政策和风俗环境,我们一方面认真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工会劳资谈判工作,坚持有理、有利、有节,使工资增幅保持在合理水平范围内、确保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实施“暖人心”工程,尤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铜价跌至谷底,我们面对生产经营压力,负责任的提出“不减员、不减产、不减薪”,受到赞比亚政府的高度赞扬,也赢得了赞方雇员的拥护,企业凝聚力进一步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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