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宁在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邵宁在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文章来源:国资委企业分配局 发布时间:2005-01-25
在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邵宁
(2005年1月18日)
今天,国务院专门召开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黄菊副总理亲自出席会议并将做重要讲话。刚才,尤权副秘书长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财政部朱志刚副部长做了具体工作部署,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就要正式启动。下面,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就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应抓住机遇,加快推进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解决中央企业的社会负担问题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的紧迫性。中央企业大多处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肩负着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使命,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办社会职能不仅仅是企业沉重的经济负担,更直接影响和制约中央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多年来,由于中央企业办社会职能规模较大、数量较多、许多企业又地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特别是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所需经费难以落实,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工作进展缓慢。党的十六大以后,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条件也日趋成熟。
去年,国务院选择中石油、中石化和东风汽车公司进行了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财政部和国资委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实施了试点工作。在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3户试点企业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在3户企业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启动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中央财政按照三年过渡的办法,承担了社会职能分离后的大部分改革成本,并在三年后全部承担,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坚定决心,以及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寄予的厚望。
将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办社会职能分离出去,是理顺政企关系的一个重大举措,将为中央企业提高竞争力、实现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创造更好的条件,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企业办学校等社会职能由于管理体制不顺造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中央企业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对广大职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珍惜和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积极、稳妥、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分离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分离移交的各项工作
企业办中小学校等社会职能已有多年,这些机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已成为国有企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企业在资产、费用和人员等方面联系紧密。如果说,在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起步之前,主要难点在于改革成本的落实;那么当这项工作启动后,更大量的工作则是在企业内部。要顺利实现相关社会职能机构的资产、人员和机构的剥离移交,无论在政策层面还是操作层面,都有较大难度。3户试点企业在这方面有很深的体会,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很有借鉴意义。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中央企业共计74户,需要分离的机构1500多个,在职职工人数8万多人,与3户试点企业相比,分离涉及的人员数量相当,但企业和机构的数量较多,因此在分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能更为复杂,任务更加艰巨,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可能更加突出。一是企业户数更多,涉及行业和地区更宽,分离移交的工作量很大;二是企业、行业和地区间不平衡状况突出;三是相当部分企业的效益状况相对较差,拟分离机构的资产质量、职工待遇水平与地方政府办同类机构相比差距明显;四是军工企业数量较多,不少企业地处偏远山区和独立工矿区,缺少城市依托,分离的外部条件相对较差。
各有关中央企业对分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认真学习和借鉴试点企业的成功经验,抓住分离移交的重点环节,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一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日程,抓好组织落实。有分离任务的各中央企业要成立由主管负责人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抽调专门的人员,集中做好分离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统一协调、责任明确、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分离实施方案。要对分离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原则、责任、要求和进度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研究,对分离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要尽量考虑周全,同时要把握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环节,切实把分离实施方案制定好。
三要切实做好分离移交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要认真组织好移交人员的核实、资产和经费的核对,摸清底数,对基础数据进行准确的调查统计,避免出现遗漏、缺失或数据不实等问题。
四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企业内部广播、电视、报刊和座谈等各种方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讲清形势,交待政策,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同时还要认真听取分离机构和职工的意见,切实研究和解决职工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分离移交机构和职工的稳定。
五要严格把握政策,规范操作。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借机安插无关人员,严禁乱分私分钱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指导和帮助第二批中央企业做好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会后,我们将尽快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培训工作,请3户试点企业详细介绍分离工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经验和做法,以指导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分离的政策,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妥善处理好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积极主动做好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工作
中央企业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3户试点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之所以能比较顺利地完成,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希望地方政府像过去支持中央企业的各项改革工作一样,继续对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给予支持,按照国办发[2005]4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对分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性问题给予理解,要客观、历史地对待这些问题,做到从实际出发,予以妥善处理。我们也希望地方政府加强对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工作的指导,对本区域内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各级地方国资委要切实帮助中央企业做好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中央企业在分离移交中要积极主动做好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工作。一是自觉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共同研究分离移交的实施步骤,协调一致,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二是分离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地与地方政府各业务职能部门沟通、汇报,如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三是与地方政府认真磋商,规范分离移交协议,确保机构分离移交后的健康发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国务院国资委将积极与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配合,加强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和掌握分离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地方和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部署加快推进分离步伐,及时协调解决分离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