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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改革成效显著,化解煤炭钢铁过剩产能和
处置“僵尸企业”取得积极进展

文章来源:财务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1-25

国资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搭建完成,“十项改革试点”梯次展开,各项改革措施逐层落地。推进中央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在10家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明确首批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确定了10家中央企业子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83家中央企业建立了规范董事会,4家中央企业开展了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2016年中央企业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019万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497万吨,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完成398户“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和治理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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