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概况  >  委内厅局  >  财管运行局  >  厅局发布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发布时间:2015-1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做好201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国有企业运行状况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不断巩固和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启动以来,国资监管体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地国资委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做好本地区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要加强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要加强与非监管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畅通非监管企业数据收集渠道;要加强对下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和帮助,共同巩固和完善统计工作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全面完整、信息质量可靠、数据及时上报。要针对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认真组织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模式下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要结合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探索,研究做好新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数据衔接;要积极研究先进制造业、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一带一路”等新业务、新战略实施情况统计口径,更好地反映企业运行的新动态和新特征。

  二、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统计信息质量。各地国资委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积极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一是加强统计名录库管理,对各级监管企业或受托监管企业户数、股权结构、单位性质、级次、经营状况等进行清理核实,全面掌握各级监管企业范围增减变化情况,夯实统计基础;及时沟通相关部门了解非监管企业报送数据户数变动情况。二是督促监管企业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组织企业做好资产清查、账实核对、减值测试等基础工作,要求企业结合会计准则变化,对会计政策进行认真梳理,结合经济环境变化、行业通用标准、企业发展实际等对有关会计估计及时进行论证和修订,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三是加强决算审计管理,制订统一的决算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管理,严格审计标准和要求,提高决算审计质量。四是加大决算验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会计核算、报表编制、信息披露、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要对以往问题较多的领域开展重点复核,确保统计信息质量。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各地国资委要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监管企业和国资委自身信息化水平提升,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出资人监管效率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国资委自身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进各类监管报表整合,建立出资人监管信息统一采集平台,努力实现数据同源、一数多用;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实施网络报送,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引导监管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建设和运用预决算管理、资金资产管理、财务共享中心等信息系统,提高财务管理规范性和工作效率。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择监管企业参与 XBRL 试点工作,报送 XBRL 格式财务决算报告。

  四、深挖数据价值,深化国有资产统计成果应用。各地国资委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成果应用,充分挖掘信息价值。一是利用统计数据深入分析本地区国有经济的结构布局及运行特点、运营效率等情况,形成高质量的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和各类专题分析,为各地经济运行和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二是运用统计成果开展经营绩效评价、管理对标工作,客观评价企业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揭示企业经营风险和管理缺陷,分析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存在的差距,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各地国资委要在 2016 年 6 月 10 日前将监管企业 2015年评价报告和评价结果数据库报送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三是要做好出资人监管所需数据服务工作,为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管理、收益管理、资本运作、规划安排等出资人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发挥好统计数据在国企国资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五、落实报送要求,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各地国资委要按照“早准备、早布置、早落实”的原则,做好工作统筹安排,提前督促本级监管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和所辖市、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明确国有资产统计资料报送时限,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前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正式行文报送2015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纸质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亿元”为金额单位。

  (二)2015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三)2015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
  为提高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开展年度工作审核与评估。各地区在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联系。

  附件:1: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2: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3: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4-1:2015年度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表项目转换参考格式

     4-2:2015年度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表项目转换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