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二、委托招标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2013年度第一批审计监督项目审计服务采购
四、招标编号:TC1311GF
五、招标内容及实施期:共八个分包,每个分包均为4个月
审计类型 |
分包序号 |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1 |
合并重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
2 |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
3 |
4 |
5 |
6 |
7 |
8 |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3年3月21日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4月10日9时30分
九、开标日期:2013年4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十、本项目联系人:丁敏 、韩伟、马宇霏
联系电话:62108154 62108095 62108151
传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它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2010年至今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
(3)根据本次中央企业审计规模和审计时间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注册会计师或者具备证券期货资格。
(4)投标人在2010年-2012年没有承担过所投分包中涉及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清产核资业务和监事会集中重点检查任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每套(含8个分包内容)售价600元,如需邮购需另付50元邮递费。必须携带并递交保密承诺函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21日起,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8室
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附件:保密承诺函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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