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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规划发展工作回顾及2007年重点工作思路

文章来源:国资委规划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7-03-06

2006年规划发展工作回顾及2007年重点工作思路

  国资委规划发展工作是国资监管一项关系全局、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2006年国资委在研究提出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总体思路、引导企业编制新一轮滚动规划、加强中央企业重大投资监管、推进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重点工作开展、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06年规划发展工作回顾

  (一)、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在上年度研究完成《关于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重大理论课题和21个重点行业业务板块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实证研究的基础上,2006年国资委继续集中力量研究起草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目前《指导意见》已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同意后将以国资委文件印发中央企业。

  《指导意见》总结概括了“十五”期间、特别是国资委成立三年多来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的重大进展,认真分析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措施。明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发展为主线,以加快产权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战略上搞好中央企业,提高中央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指导意见》根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从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和国防安全出发,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企业推进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思路。

  2.开展重点行业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研究。将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关键是要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落到实处。为指导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加大企业调整重组力度,国资委已开始着手对21个业务板块调整重组思路进行深化研究,首先选择了若干个业务板块开展深化研究,增强可操作性,拟成熟一个发布一个,在此基础上再选择其他业务板块开展深化研究。

  3.启动全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研究。国务院国资委对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有重要职责,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需要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的共同努力,为此国资委将指导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作为改进和加强对地方国资委规划发展工作指导的入手点和着力点。鉴于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进展的实际情况,为引导地方保留并做强做大一批对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具有独特功能和作用的国有企业,同时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对外合资的规范管理,国资委于2006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国资委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理清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工作思路,明确国有资本重点进入的领域和调整、重组重点及实现途径,并提出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2006年4月在江西井冈山召开全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座谈会,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向各地国资委通报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思路,各地交流了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目前大多数省(市)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规划已经完成。

  (二)、加强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明确企业发展方向。

  国资委成立三年来,通过加强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增强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战略意识,提高了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工作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中央企业规划工作管理机构。作为国资委规划发展工作的一项中心内容,2006年国资委继续加大了对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的工作力度。

  1.研究起草《中央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引)》,明确企业“十一五”发展的总体思路。从2005年年底以来,国资委启动了《中央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引)》(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在深入分析中央企业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中央企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中央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明确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重点,并提出中央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措施及政策建议。《规划纲要》已以国资发规划[2006]305号文件印发中央企业。

  《规划纲要》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初步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将努力实现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通过优化布局推动发展,通过结构调整推动发展,通过自主创新推动发展,通过加强管理推动发展等“五个转变”;重点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自主创新战略、国际化经营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企战略等“五大战略”。

  根据中央企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中央企业应担负的历史使命出发,对“十一五”中央企业发展重点,《规划纲要》分业务板块初步研究提出了总体思路,包括:调整优化国防军工产业,提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完善军民结合的协作体系,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优化发展能源业产业,积极开发油气资源;加强电网建设,加快发展水电、核电和新能源发电;提高煤炭生产利用和资源控制能力。促进电信企业重组,优化市场竞争格局,延伸产业价值链。推进航空、航运企业结构调整,做强做大我国航空、航运业务。推进装备制造企业联合重组,建设船舶制造基地,加快形成汽车自主研发能力。改造提升电子信息制造业,做强做大集成电路、软件和通信设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制造产业,加大冶金企业结构调整和联合重组力度,提高矿产资源获得能力,改善环境,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建筑工程承包,提升建筑企业发展质量。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商贸流通企业重组和战略转型,创新现代贸易模式,延伸相关产业链,形成与资源环境、产业结构相协调的合理布局。

  2.加强规划制度建设,启动中央企业滚动规划编制工作。根据200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布置的“认真研究企业‘十一五’发展思路,搞好三年滚动规划调整”工作任务,国资委于2006年2月份印发了《关于对中央企业2004—2006年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滚动调整的通知》。明确要求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支柱产业中的大企业和其他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大企业,要研究提出企业“十一五”发展战略和规划思路,同时编制完成2006—2008年企业发展规划;其他行业或领域的企业要编制完成2006—2008年企业发展规划。并对中央企业三年滚动规划做了制度上的规定,要求今后企业编制三年发展规划要逐年进行滚动调整,形成工作制度。

  2006年国资委还对《规划编制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要求企业在三年滚动规划中增列资产负债率、非主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重、当年企业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比重等控制指标,引入根据企业规划期内负债水平确立相对应的投资活动绿、黄、红灯区的概念,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松紧程度不同的管理理念,进一步促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投资风险,聚焦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做强做大核心业务。

  3.继续确认并公布中央企业主业,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确认企业主业是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企业重大投资活动实施有效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确认并公布企业一定时期的主业,加强对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企业重大投资活动的监管,有利于正确引导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集中有限资源加大主业投资力度;有利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在2005年分三批公布96户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2006年国资委又分两批确认并公布了41户中央企业的主业,到目前为止,已先后公布了137户中央企业的主业,最后一批中央企业主业的确认工作已经完成,将很快公布。

  (三)、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引导企业规避投资风险。

  加强中央企业重大投资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是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避免重复建设,规避投资风险的重要举措,监管的主要目的是在中央企业大量投资活动中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障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有效实施。

  鉴于部分企业非主业投资比重偏大,存在盲目多元化投资问题,投资管理上漏洞和隐患较多,2006年国资委研究出台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暂行办法》明确了中央企业重大投资监管范围、原则和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措施办法,即对企业大量发生的主业投资活动(和负债率处于安全区间-绿灯和黄灯区的投资)实行备案管理,鼓励企业将资金集中投向主业发展;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非主业投资活动(和负债率超过安全区间-红灯区的投资)进行审核管理。

  国资委成立三年来,中央企业投资活动管理逐步规范化,初步形成了事前(年度投资计划)、事中(投资统计分析制度)和事后(重点投资活动后评价制度)的全过程投资管理监控体系,企业投资活动效益稳步提高。

  三年来,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但总体上一直控制在正常范围内。中央企业自2004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004年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3.2%,比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5.8%低12.6个百分点。2005年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6.8%,比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5.7%低8.9个百分点。2006年前三季度中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同期增长9.2%,比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7.3%低18.1个百分点。

  近几年中央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投资结构不断改善。主要表现为:第一,投资中自有资金比重增加,投资风险大为降低。据统计,中央企业投资中自有资金比重2004年为59.9%,2005年为60.6%,2006年前三季度进一步提高到61.7%,电信、汽车、石油石化、冶金企业自有资金比重均在70%以上。第二,主业投资比重逐年提高,中央企业主业投资占总投资比重2004年为96.6%,2005年为97.2%,2006年前三季度为97.3%,中央企业投资活动更注重聚焦主业,发展核心业务,企业核心竞争力稳步提高。第三,中央企业投资主要集中在当前重点发展的行业,据统计分析,近几年投资主要集中在石油石化企业、电力企业和电信运营业,分别约占中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的30%、35%和20%,即这三个行业企业完成投资合计约占中央企业全部投资的85%。电力、石油企业为缓解和改善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障国民经济稳步、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电信企业满足了不断增加的用户需求,改善和提高了电信运营服务质量。第四,中央企业投资活动不是简单的扩大规模,更主要的是调整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节能降耗、改善环境;更新装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等成为投资的重点。如2006年前三季度石油石化企业投资主要集中在油田勘探开发方面,中石油占56%,中石化占42%;钢铁企业投资中调整钢材品种结构的投资额占完成投资的70%,节能降耗、环境治理投资占15%;重大装备企业投资主要用于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如一重、二重投资重点是淘汰平炉,改造万吨水压机和操作机等。

  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投资过热现象,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收购活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监事会对中央企业收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三个文件,要求中央企业对所有在建、拟建项目进行清理、审核,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和新开工项目,保证重点建设项目。通过实施这些针对性措施,使部分中央企业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控制,改善了投资环境,避免了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大力推进中央企业自主创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工作,把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做出了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国资委十分重视科技工作,在推动中央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全国科技大会后,在分批召开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座谈会的基础上,国资委组织召开了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2-2020)》及若干配套政策,结合国资委工作和中央企业实际情况,交流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典型经验,部署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国资委还与科技部、全国总工会一同推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确定了15家试点中央企业名单,对试点中央企业的试点方案组织了系列评议。结合中央企业自主创新现状课题的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深入了解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总结企业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2007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加快《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指导意见》研究提出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措施,是宏观上引导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纲领性文件,今后将对中央企业各个业务板块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操作性意见逐步安排专题进行深化研究。2006年国资委已经开始选择了4个业务板块开展深化研究,2007年将进一步扩大深化研究范围。

  2007年将加大对全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研究的力度,在完成《全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研究起草《全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研究提出全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措施,切实研究解决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一些问题,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形成共识、树立信心,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

  为保证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有效实施,引导企业更加注重长远发展,国资委将继续研究探索建立将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纳入业绩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抓好企业滚动规划调整工作,完成新一轮三年滚动规划评审工作,引导、督促企业搞好规划的实施。

  (三)、完善投资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多,境外投资的情况也更复杂、风险更大,这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国资委将专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方面的监管制度,规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活动,降低投资风险。有关制度制定后,还将适时召开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座谈会与培训会,提高实施效果。

  为促进企业切实提高投资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投资监管的效果,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投资监管,提高监管的水平,并将加大投资后评价的执行力度。2007年,国资委将在继续加大对股权投资、资产并购等新型投资活动后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加大对具体项目的投资后评价力度,初步考虑每个业务板快各选择一家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纠正,进一步推动企业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四)、继续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开展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研究,为全面推进中央企业科技进步工作打好基础。继续推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推进创新型试点企业工作,对首批试点企业进行跟踪研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开展第二批企业试点工作。研究不同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创新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同时研究支持企业创新的相关政策建议。引导和支持若干重点领域中央企业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探索各种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形式。研究建立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信息服务。组织中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交流,在中央企业内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适当时机召开中央企业科技工作座谈会。研究中央企业自主创新体制与机制的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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