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丹华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黄丹华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局 发布时间:2011-07-29
加强科技创新工作 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黄丹华
(2011年6月23日)
这次会议是我委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上午,万钢部长和王勇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对中央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加强中央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做出了系统的安排和部署。两位领导的讲话和《意见》形成了一个整体,对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刚才,四家中央企业就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大会经验交流,27家中央企业还进行了书面交流,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既有个性也有共性,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和思考,起到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下面,我就贯彻落实《意见》和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意见》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在去年召开的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议上,我们就提出要研究制定《意见》,特别是我委提出中央企业“十二五”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和五大战略、三大保障的总体思路后,对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目标,《意见》的制定就更为重要和迫切。一年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意见》,广泛征求了中央企业、一线科技工作者、委内厅局和国家科技部等方面的意见。日前,已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中央企业。《意见》是在深刻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变化,围绕中央企业“十二五”改革发展核心目标,认真研究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思路和明确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十二五”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一)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攻坚时期。党和国家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在“十二五”时期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赢得发展先机和主动权,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张德江副总理对中央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提出明确要求,中央企业的顶梁柱作用、骨干作用不仅体现在资产、生产规模大小、实现利润、上缴税收的多少,更重要的是要引导科技进步和创新,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骨干作用,为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做出应有贡献。中央企业必须要有所作为,有所突破,必须在国内以及国际某些领域有所建树。
《意见》的制定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意见》的制定,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精神实质,结合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实际进行总体谋划和布局,搞好顶层设计,对创新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加以肯定并坚持下来;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加以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对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的,特别是体制机制方面,如何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等问题,明确方向,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给科技创新工作带来机遇和挑战。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呈现加速流动和配置的趋势,学科的交叉和技术的融合进一步加快,全球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变革时代。发达国家的一些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为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在政府的支持下,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竞相争夺科技创新人才,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企业外延式扩张方式急需改变。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也为我国企业在一些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条件。
中央企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面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上有更大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有重大技术突破,培育一批高附加值的尖端产品,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端品牌。《意见》的制定,就是适应国内外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把握科技创新加速发展呈现出的新特点、新特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明确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着力解决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条件,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
(三)做强做优,全面提高中央企业素质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新的任务。
“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在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为推动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科技创新还没有成为引领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十二五”时期是中央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要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途径,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要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大力提升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能力,努力缩小在科技创新方面与国际领先企业的差距,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在制约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内涵
《意见》全文共二十条,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顶层设计,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关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部分是《意见》的精髓,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以及国资委在“十二五”期间或更长一段时间指导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基本理念、主要原则和阶段性目标要求。
一是在指导思想中进一步明确了“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创新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既包括“硬实力”,也包括“软实力”。体制机制相当于“软实力”,是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针对以往强调和重视“硬实力”建设,而“软实力”的建设措施不落地的情况,对科技创新涉及的体制机制建设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在《意见》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部分有所体现,指明了下一步探索与实践的方向。
二是提出了坚持“四个结合”的基本原则,这是对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实践的高度概括和总结。首先,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必须坚持市场导向与国家发展需要相结合。科技创新一定意义上讲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它的基本属性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并以是否被市场所接受,以市场实现程度作为判断科技创新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志。因此,企业创新活动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又决定了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必须与国家发展、行业发展相统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引领和骨干作用。第二,企业科技创新必须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要努力突破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科技创新体系中各要素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第三,企业科技创新必须坚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科技创新要满足企业当前发展需要,更要着眼于增强企业持久竞争力,加强技术储备,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央企业要成为世界一流企业,要打造的是“百年老店”。科技创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靠持久的努力、长期的积累,必须要对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基础研究做出长远的谋划,对研发投入、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做好制度性的安排,不能急功近利。第四,企业科技创新必须坚持掌握核心技术与提高系统集成能力相结合。这一条也是针对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现在企业往往重视单项技术和难题的攻克,但对系统集成能力的提升缺乏统筹安排和考虑。通过系统集成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由单纯提供产品和服务向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性服务转变,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是科技创新的一个趋势。系统集成能力提高的基础是掌握核心技术,同时也涉及到企业功能的完善以及业务链、产业链的合理延伸,这也是企业转型升级,占据价值链高端环节,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的客观要求。
三是提出了“十二五”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目标。提出了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投入和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国家级研发机构数量、发明专利授权量等量化指标。首先是科技进步贡献率到“十二五”末达到60%以上。科技贡献率是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也是企业衡量科技竞争实力和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综合性指标。国际上较为普遍采用生产函数法测算科技进步贡献率,该方法把资本、人力投入和科技进步视作影响经济产出的主要因素,通过在经济增长中剔除前两个因素的影响,对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含量做出定量的估计。经过测算,《意见》提出了2015年达到60%以上的目标,希望企业引起足够重视。第二是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平均达到2.5%以上,其中研发投入的比重达到1.8%以上。2010年,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9%,研发投入比重为1.2%。为实现《意见》提出的目标,中央企业要理解以下两层含义。第一,科技投入和研发投入目标是对中央企业总体水平的要求,不同行业、不同水平的企业有较大差异,在《意见》中我们还提出制造业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要达到5%,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创新型企业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第二,按照中央企业总体发展速度测算,各企业科技投入年均增长要达到16%以上,研发投入年均增长要达到20%以上,才能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各中央企业要根据上述增长速度,确定自己“十二五”期间的科技投入和研发投入目标。
(二)关于重点任务。
《意见》的第二部分是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任务,共包括十一项,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中央企业已经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还要继续做好的重点任务,包括科技战略规划管理、创新资源配置、知识产权工作等;第二类是针对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明确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的重点任务,包括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管理、创新文化建设等;第三类是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提出的新的重点任务,也是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的工作,包括合作创新、服务创新、研发体系建设、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等。
上午,王勇主任的讲话对科技战略规划管理、研发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文化建设等工作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里我结合《意见》,着重谈谈以下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配置企业科技资源。近年来,中央企业内部科技资源分散、专业交叉重叠和技术重复开发等问题已经有了很大改善,在利用外部科技资源方面,企业通过委托研发、并购等手段,也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但是,经过调研发现,部分企业对内部资源应该整合到什么程度,哪些资源应该从外部获取,通过什么形式获取,内、外部资源如何衔接形成合力等一系列问题,仍然没有形成完整的思路和方案。《意见》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提出,就是明确要求企业要重视和研究这方面的问题,改变科技资源不足、分散,利用效率低下,重复研发、重复投入的状况,学会有机整合内外部科技资源,提高科技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二是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也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小企业可以走模仿创新的道路,但中央企业必须主动承担技术创新主体责任,在关键技术研发中有所作为,在行业共性技术突破中发挥引领作用,这是国家对中央企业的要求,也是中央企业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意见》针对当前核心技术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瓶颈的情况,将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列为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单独提出,要求中央企业开展高水平、分层次、成体系的关键技术研发。第一,要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突破共性技术,引领行业技术进步;第二,要选择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第三,要加强技术储备,开展前瞻性、基础性技术研发,力争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重大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形成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知识产权工作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管理工作水平。近几年,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专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发展上仍不平衡。《意见》强调: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集中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科研活动的紧密结合。第二,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的同时,要着重提高专利的质量。大家可能注意到,这次会上印发的《2010年中央企业专利情况排序》更加注重发明专利情况,目的就是要形成重视发明专利的导向,在保持专利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提高发明专利比重。第三,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加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工作的结合,前瞻性开展专利技术的战略布局,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充分利用创新成果构筑“专利池”,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攻防能力。努力提高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实施率。
四是加强合作创新。当前,科技创新呈现出开放式、跨学科、跨行业、跨领域集成创新的特点,重大技术突破往往集成整合了不同行业的优势科技资源,传统的创新模式越来越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目前,中央企业科技资源的拥有情况相互间差异很大,有的企业十分缺乏,有的企业又大量闲置。通过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开放式的合作机制,有机整合利用中央企业创新资源开展合作,必将提高创新能力和效率。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企业间加强合作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强烈。下一步,国资委将加大对中央企业间合作创新的指导和协调力度,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就一些重大科研难题和行业共性技术开展科技合作和联合攻关,促进科技人才、研发试验手段、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的共享。
五是加强服务创新。当前,市场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服务创新已经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需要强调的是,随着企业间竞争不断加剧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缺乏核心技术支撑的“业务模式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真正意义上的服务创新必须以掌握核心技术为支撑和前提条件。《意见》把加强服务创新作为重点任务提出,就是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市场应变能力,加快建立有效支撑服务创新的技术体系,持续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三)关于政策与保障措施。
《意见》的第三部分是政策与保障措施,是实现“十二五”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的基本条件,共包括六个方面,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中央企业根据《意见》要求,需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细化落实、进一步做好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完善体制机制、拓宽科技投入渠道等方面;第二类是国资委下一步指导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将采取的举措,包括加强对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等方面。
这部分内容在起草过程中,是企业寄希望最高、我们下功夫最大、力求有所突破的部分。针对企业意见最为集中的科技创新分类考核、科技人才中长期激励、科技评价与奖励等方面,《意见》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多次协调、修改和征求意见,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并取得了一定突破。一是《意见》提出了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统一规范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口径、范围,强化对科技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并根据创建国际一流企业要求,研究提出进入A级企业科技投入的基本条件。同时,要求中央企业赋予科技管理部门一定比例的业绩考核权重,形成国资委、企业相衔接的完整的科技创新考核体系,实现上下联动。二是《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上市公司中开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激励试点;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非上市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对科研设计企业在工资总额方面实施分类调控。同时,要求中央企业探索建立对骨干科技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落实管理、技术等重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股权、期权、分红权等激励试点工作。三是《意见》提出,要研究和提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开展创新能力评价。探索并适时开展科技创新奖励活动。同时要求中央企业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设立科技奖励专项资金,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此外,《意见》在拓宽科技投入的资金渠道方面也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提出企业可以积极探索利用风险投资基金、企业债券、民间资本、保险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政策保障措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于具备条件的,我们积极推动出台,有些问题难以一时取得各方面的共识,形成比较一致的政策意见,我们还将继续做好研究,《意见》对这些问题也提出了今后探索的方向。
三、关于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几点要求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已经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结束了。本次会议内容丰富,内涵深刻,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结束后,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一是要认真学习好会议精神,深入领会领导讲话和《意见》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科技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国资委对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二是把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和《意见》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企业的“十二五”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形成本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细化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国家、国资委各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并提高运用水平,努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三是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向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反馈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映科技创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国资委将认真研究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与企业的互动和组织协调。同时,继续加强与有关部委的协调,落实国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有关政策,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争取更好的环境。
同志们,这次会议意义重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必将对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开创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勤奋工作,努力探索,大胆实践,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跃上新的台阶,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