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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投资后评价】规范投资后评价体系 优化工作模式流程 助推中铝集团迈向世界一流

文章来源:规划局 中铝集团  发布时间:2023-02-15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在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下,积极探索适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要求的投资管控新模式。通过选择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切实改善投资决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投资风险,最大程度提高投资效益。

强化顶层设计 建立完善后评价工作机制

健全后评价制度体系。2018年,集团首次发布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为适应集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模式,以及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定位,于2022年对后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投资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实施办法》《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中,同步对投资后评价作了明确规定,将后评价工作部署和要求融入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制度体系中。同时,通过制作发布后评价管理办法宣贯视频,不断提高制度执行意识。

建立分级负责管理机制。集团及所属二级单位分别负责本层级决策项目的后评价工作;集团所属三级单位负责本企业项目的自评价工作,以及配合开展上级部门组织的后评价工作。各层级均明确了投资后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及专业配合部门,集团运营优化部是集团后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所属单位在集团指导下开展工作,形成归口管理、分级实施、上下联动的投资后评价工作机制。

规范集团后评价工作流程。集团及所属二级单位每年制定后评价工作计划,选取重点项目,成立由内部专业人员或外聘中介机构人员组成的后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后评价工作目标、开展方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组织分工等。后评价工作组一般在通知书下达3个月内完成后评价报告。集团及所属二级单位组织专业部门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年底集团对年度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梳理总结。

注重“多管齐下” 提升后评价工作质效

坚持自评价与后评价相结合。按照投资管理闭环要求,规定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开展自评价工作。集团所属三级单位(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完工投产一年半内向二级单位上报《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对于集团决策项目,二级单位在收到自我总结评价报告2个月内,对报告进行审核,将报告及审核意见报集团备案。集团及所属二级单位重点选择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较大影响、投资较大,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投资项目,紧紧围绕规范投资行为、提升管理水平、保证投资效果开展后评价。

注重适用性和实操性。按照《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结合集团实际,对后评价工作方法、报告格式等进行规范;从投资环境、工程技术等14个方面提出200余项后评价参考指标,修订时补充“双碳”等有关指标,力求完整、科学、实用。项目立项后,参考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实时开展项目监测分析。及时在集团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并为项目后评价积累资料。随项目进程开展监测分析,改进项目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后评价工作流程图,使后评价工作更具操作性。

充分利用内外资源。项目后评价工作专业性强,评价周期长,涉及面广。集团始终坚持独立、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采取“借助外部资源、整合内部力量”的方式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在借助外部资源方面,招标选聘优质项目评价机构提供专业支撑,内部专业人员参与,充分调动内外部资源开展后评价工作,学习借鉴专业评价机构好的经验和做法。后评价工作组织的实施方式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充分锻炼了后评价人才队伍。

深化结果运用 促进企业治理更加规范

科学总结经验教训。近三年来,集团对东南铜业铜冶炼基地、赤峰云铜环保升级搬迁改造项目、华中铜业高精度铜板带箔项目二期工程等3个重点投资项目开展了后评价,涉及投资金额115亿元;对集团决策的、符合自评价条件的山西中润电解铝项目、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等25个项目,组织所属三级单位(项目实施主体)开展了自评价。指导二级单位对山西新材料氧化铝熟料窑除尘改造项目、易门铜业环保高效清洁化生产改造工程、呼伦贝尔驰宏矿业20万t/a铅锌冶炼等项目开展了后评价,做到了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从评价情况看,绝大多数项目基本达到投资预期,但也存在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对项目外部建设条件面临风险识别和应对上有欠缺、未完全达效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层级查找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原因,逐一整改完善,总结经验教训。

持续加强后评价成果运用。将项目后评价结果作为编制战略发展规划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每次策划新投资项目时,投资管理部门参考过去同类项目的后评价结论和主要经验教训,改善投资决策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和资本收益。集团自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以来,有效提升了企业投资效能,分别打造了广西华昇氧化铝、山西中润电解铝、东南铜业铜冶炼、中铝瑞闽铝加工等内部标杆项目,促进了集团项目投资高质量发展。

通过强化追责形成震慑。后评价工作中发现违规经营问题线索的,依照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移交审计部门调查处理;发现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依照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

下一步,中铝集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持续完善投资管理体系,改进优化后评价工作方式,努力探索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后评价管理机制,助力集团全面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有色金属企业。

【责任编辑:王占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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