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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文章来源:法规局  发布时间:2026-10-19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司发通〔2026〕54号)要求,经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初审,我们确定了拟推荐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实名反映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10-63193611

电子邮箱:gzwzcfgj@sasac.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附件:2021—202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

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

2026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王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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