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与17家中央企业签署“节能承诺书”
国资委与17家中央企业签署“节能承诺书”
文章来源:国资委业绩考核局 发布时间:2005-08-16
国资委与17家中央企业签署“节能承诺书”
8月14日上午,国资委与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建设部、科技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在人民大会堂发布了有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政策和新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积极响应“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的号召,国资委与17家中央企业现场签署了“节能承诺书”。
17家中央企业在“节能承诺书”中承诺,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加强企业管理,率先采用低耗、高效、低污染的工艺和设备,积极推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及整体系统优化。坚持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实现速度、质量、安全、环保和效益的统一。企业承诺力争经过3-5年的持续奋斗达到国际同行业可比先进水平,为实现国务院提出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10%,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的三年资源节约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签署“节能承诺书”的17家中央企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