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首家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立
经过近一年的酝酿,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今天正式成立了董事会,成为第一家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中央企业。此举被看做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志性措施。
宝钢新组建的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4位是原宝钢领导:董事长为谢企华,副董事长是宝钢党委书记刘国胜,董事、总经理是徐乐江,职工董事是工会主席汪金德,此次宝钢新董事会的一大亮点是超过半数的董事是外部董事,其中两位还是境外大公司的董事长,两位是大型央企的原负责人。董事会下设4个委员会,主要负责企业领导的任免、薪酬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及审计工作。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企华:按照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国资委批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已经变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工商机关变更登记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国资委管理的169家央企中绝大部分是按照《企业法》注册的,而不是《公司法》。《企业法》的最大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而《公司法》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使得公司的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上的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而如果企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就会形成企业负责人“自己考核自己”的局面,造成实际上的“一个人负责制”。
国资委:所有中央企业2007年全部建立董事会制度
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看来,建立董事会制度,是国资委从“老板加婆婆”岗位上退出的关键。
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这是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新闻,是制度性的改变。通过建立央企董事会制度,国资委就可以把精力研究和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及优势国企,这才是国资委的主业
在李荣融看来,在国有独资企业建立董事会制度,是关系到国资委生死存亡的大事。
国资委表示,今年将扩大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的范围,在神华等11家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基础上,争取到2007年所有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建立较完善的董事会制度。 |